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商务部、财政部、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联合发布《关于增加国产糖收储计划的通知》(发改经贸[2008]1665号)要求精神,就国产糖收储交易保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加2008年7月8日收储交易的会员,请于7月7日12时前,根据预计交储食糖数量按100元/吨将保证金汇到以下帐户:
收款人全称: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
收款人帐号:137201516010001019
收款行电子联行号:306100005006
收款行全称:广东发展银行北京王府井支行
查询保证金是否到帐,请与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联系,电话:(010)58930852、58930853、58931209。
二、交易过程中,如供货方保证金不足,将不能发出“邀约”指令。
三、成交后,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向成交双方一次性暂扣100元/吨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。合同履约完成后,2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(无利息)。
特此通知。
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
北京华储食糖交易市场有限责任公司
二00八年七月四日